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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

作者:admin ??    发布于:2015-11-05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比较宽厚的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从事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掌握现代金融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胜任相关金融机构和公司投融资业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经济金融理论宽厚,知识面宽,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通过学习,学生应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具有较强的外文综合应用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金融学、经济学

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中央银行学、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市场学、投资银行学、保险原理与实务、证券投资学、金融会计、公司金融、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等。

专业方向: 银行方向与投资方向

四、修业年限、学分要求和授学位类别

学制:4 修业年限:3-6年;

毕业学分要求:修满188学分。其中:通识课51学分(含全校性公选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65学分(其中必修课45学分)、专业课27学分(其中必修课14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30学分、综合素质拓展与创新教育 15学分。

授予学位类别: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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