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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changyan ??    发布于:2015-10-19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依据《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试用)》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拨付标准

按学校规定,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每生每学年可获得学校拨付的培养业务费1500元整。即: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生培养业务费总计3000元;

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每生培养业务费总计1500元;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再拨发培养业务费。

二、使用范围及标准

1、依据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环节,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适用范围包括研究生所在专业领域内的参考书刊费;研究生参加社会调查、学术会议和论文阶段调研的差旅费;学位论文印刷费;论文开题、评阅和答辩费。

2、我院对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实施按比例核发的方式进行。同时,为兼顾各类型研究生培养特色,按研究生类型设置不同的培养业务费核发比例。

其中: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使用:研究生本人购买参考书刊费最高不超过500/生;研究生本人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生的调研差旅费最高不超过700/生;学位论文印刷费最高不超过300/生;由老师组织的用于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调研费最高不超过300/生,由院里统一购买的参考书刊最高不超过550/生;论文开题、评阅和答辩费提取标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

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使用:本人调研差旅费最高不超过350/生;学位论文印刷费最高不超过300/生;论文开题、评阅和答辩费提取标准依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适用管理

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管理采取学校(研究生处、财务处)、院(系)及导师三级管理。

1、研究生所在专业领域内的参考书刊费由其本人向学院申请拨付并提供购书发票,经导师批准,学院审核后自行去财务部门报销。院里统一购买的用于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的参考书刊,由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2、研究生参加社会调查、学术会议和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生的调研差旅费由研究生申请拨付并提供差旅发票,经导师批准,学院审核后自行去财务部门报销。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研究生调研差旅费,由老师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3、学位论文印刷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实行记账制。由学院安排指定文印机构为研究生提供文印服务,研究生仅需签字确认即可享受规定额度内的记账文印服务,学院每学期末统一结账。

4、论文开题、评阅和答辩费由学院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组织答辩、邀请专家、答辩会议布置等相关事宜。

5、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管理,在办理涉及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的各项事务时,须院负责人签章。

四、其他

1、学院每学年结束将对培养业务费适用情况进行核查,若发现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报销或业务费拨付的情况将严肃处理。

2、99365365拥有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99365365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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